仓库管理规章制度

时间:2024-12-13 20:17:20
仓库管理规章制度(合集15篇)

仓库管理规章制度(合集15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仓库管理规章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仓库管理规章制度1

1、仓库的分类

物流中心的仓库类别有:鲜货仓、干货仓、山货仓、蔬菜仓、肉食仓、冰果仓、烟酒仓、饮品仓、百货仓、工艺品仓,动力部油库、石油气库,建筑、装修材料仓,杀虫药剂仓、汽车零配仓、陶瓷小货仓、家具设备仓等。

2、物品验收

(1)仓管员对采购员购回的物品都要进行验收,并做到:

①发票与实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不相符时不收。

②对购进的食品原材料、油味料不鲜不收,味道不正不收。

③对购进的物品己损坏的不收。

(2)验收后,要根据发票上列明的物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单位、数量和金额填写验收单一式四份,其中一份自存,一份留仓库记账,一份交采购员报销,一份交成本会计。

3、入库存放

(1)验收后的物资,除直拨的外,一律人库保管。

(2)人库物品一律按固定位置码放。

(3)物品码放要有条理,注意整齐美观,不能挤压的物品要平放在层架上。

(4)凡库存物品,要逐项建立登记卡片,物品人库时在卡片上按数加人,发出时按数减出,结出余数;卡片固定在物品正前方。

4、保管与抽查

(1)对库存物品要勤于检查,防虫蛀、鼠咬,防霉烂变质,将物资的损耗率降到最低限度。

(2)抽查:

①仓管员要经常对所管物资进行抽查,检查实物与卡片或记账是否相符,若不相符要及时查明原因。

②成本会计或有关管理人员也要经常对仓库物资进行抽查,检查是否账卡相符、账物相符、账账相符。

5、领发物资

(1)报送领用物品计划。

①凡领用物品,须根据规定提前做计划报库管部门。

②仓管员将报来的计划按发货顺序编排好,做好目录,准备好物品,以便取货人领取。

(2)发货与领货

①各部门领货一般应有专人负责。

②领料员要填好领料单(含日期、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用途等)并签名,仓管员凭单发货。

③领料单一式三份,领料单位自留一份,供单位负贵人凭单验收;仓管员一份,凭单人账;材料会计一份,凭单记明细账。

④发货时仓管员要注意掌握物品先进先发、后进后发的原则。

(3)货物计价

①货物一般按进价发出,若同一种商品有不同的进价,一般按平均价发出。

②调出物流中心以外单位的物资时,一般按原进价或平均价加手续费和管理费后调出。

6、盘点

(1)仓库物资要求每月月中小盘点,月底大盘点,半年和年终彻底盘点。

(2)将盘点结果列明细表报财务部备查。

(3)盘点期间停止发货。

7、记账

(1)设立账簿和登记账,账簿要整齐、全面、一目了然。

(2)账簿要分类设置,物资要分品种、型号、规格等分别设立账户。

(3)记账时要先审核发票和验收单,无误后再人账,发现有差错时及时解决,在未弄清和更正前不得人账。

(4)审核验收单、领料单等,手续完善后才能人账,否则要退回仓管员补齐手续后再人账。

(5)发出的物资用加权平均法计价,月终出现的.发货计价差额分品种列表一式三份,记账员、本部门、财务部各一份。

(6)直拨物资的收发同其他人库物资一样人账。

(7)调出本物流中心的物资所收取的管理费、手续费,不得用来冲减材料成本,应由财务部冲减费用。

(8)进口物资要按发票的数量、金额、税金、检疫费等如实折为人民币人账,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9)对于发票、税单、检疫费等尚未到的进口物资,于月底估价发放,待发票、税单、检疫费等收到、冲减估价后再按实人账,并调整暂估价,报财务部成本会计调整三级账。

(10)月底按时将会计报表连同验收单、领料单等报送财务部成本会计。

(11)与仓管员校对实物账,每月与财务部材料会计对账,保证账物相符、账账相符。

8、建立档案制度

(1)仓库档案应有验收单、领料单和实物账簿。

(2)材料会计档案应有验收单、领料单、材料明细账和材料会计报表。

仓库管理规章制度2

一、总则

仓库是公司物料供应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各种物资周转储备的环节。主要职能是:保管好库存物资,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确保安全、收发迅速,配合公司提高营运效率。

二、物资验收入库存

1、物资入库存,仓库员要亲自同交货人交接手续,核对清点物资名称,数量是否一致,按物资交接单上的要求签字,应当认识到签收是经济责任的转移。

2、物料入库存,要如实填制“入库规格单”,一式三份,做到货单相符,一联仓库员存根,作为仓库实物账,其余一联交财务部,一联交客户服务部。

三、物料的储存保管

1、仓库物料必须按类别,在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在固定位置堆放,注意留通道,做到整齐,成行成列,过目见数,检点方便。

2、库内严禁火种,严禁吸烟,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库存内。

3、仓管员要认真做好仓库安全工作,作业时要注意安全,经常检查仓库,认真做好防火、防潮、防盗工作。

4、物料保管,仓管员一律不准擅自借出。

5、仓管员要爱护物料,并注意物料清洁干净。

6、每月必须对库存物料进行实物盘点一次。财务人员予以抽查或监盘,并由仓管员填写制盘点表,一式三份,一联仓库留存,一联交财务部,一联交客户服务部,以保证财务账、仓库实物账和实物相符合。

四、仓库物料的.出库

1、物料出库按“推陈储新,先进先出”原则发放,发料坚持一盘点、二核对、三发料、四减数的原则

2、仓管员必须按送货单发货,遇到特殊情况要向领导请示。

3、仓管员在发料时,必须清洁物料才出仓。

4、仓管员发料要立即填制出仓单,一式三联,一联仓库留存,一联交财务部,一联交客户服务部,便予减数工作。

仓库管理规章制度3

(一)采购制度

1.订购的物资必须保质保量,配套齐全,严格审查产品质量、技术资料,所购物资必须有产品合格证或材质证明,比质比价择优选购。

2.按照采购计划要求的质量、规格、型号、材质、数量、生产厂家采购物资,并做到料齐全,到货及时

(二)仓库 ……此处隐藏16564个字……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4。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5。领导专职、义务消防组织和专职、兼职消防人员,制定灭火应急方案,组织扑救火灾;

6。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

国家储备库、专业仓库和火灾危险性大、距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仓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

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仓库建筑设计,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同意,方可施工;竣工时,应向公安消防机构申请进行消防验收,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各类仓库都应当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仓库防火负责人的确定和变动,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专职消防人员和专职消防队长的配备与更换,应当征求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的意见。

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消防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对仓库新职工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仓库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督促落实。

二、仓库储存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m2,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m,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m,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0。3m,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m。

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

堆场的总储量以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甲、乙类物品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

其他库房必需设办公室时,可以贴邻库房一角设置无孔洞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其门窗直通库外。

储存甲、乙、丙类物品的库房布局、储存类别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改变的,应当征得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同意。

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须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和空气干燥的场所储存,并安装专用仪器定时检测,严格控制湿度与温度。

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等沾油纤维物品以及可燃包装,应当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处理。

库房内因物品防冻必须采暖时,应当采用水暖,其散热器、供暖管道与储存物品的距离不小于0。3m。

三、仓库装卸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进入库区的所有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防火罩。

蒸汽机车驶入库区时,应当关闭灰箱和送风器,并不得在库区清炉。

仓库应当派专人负责监护。

汽车、拖拉机不准进入甲、乙、丙类物品库房。

进入甲、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是防爆型的;进入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装有防止火花溅出的安全装置。

各种机动车辆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库房、货场内停放修理。

库区内不得搭建临时建筑和构筑物,因装卸作业确需搭建时,必须经单位的防火负责人批准,装卸作业结束后立即拆除。

装卸甲、乙类物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

对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设备要采取防静电的措施。

库房内固定的吊装设备需要维修时,应当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经防火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

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四、仓库电气防火安全管理措施

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

甲、乙类物品库房和丙类液体库房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火灾、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

储存丙类固体物品的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

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

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m。

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难燃硬塑料管保护。

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单独安装电闸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

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

对提升、码垛等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置防护罩。

仓库的电气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

电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电气操作规程。

仓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规范的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五、仓库火源管理措施

库区应当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

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柴、打火机等。

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

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

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在库区内使用火炉取暖,应当经防火负责人批准。

防火负责人在审批火炉的使用地点时,必须根据储存物品的分类,按照有关防火安全规定审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人。

库区以及周围50m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六、仓库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措施

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对消防水池、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应当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整好用。

地处寒冷地区的仓库寒冷季节要对消防设施、器材采取防冻措施。

甲、乙、丙类物品国家储备库、专业性仓库以及其他大型物资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安装相应的报警装置,附近有公安消防队的宜设置与其直通的报警电话。

库区的消防车道和仓库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处严禁堆放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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